山西省农业农村厅通知:农业农村

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(2024年版)等文件的通知

晋农规发〔2024〕5号

各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 ,厅有关处室:

为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,优化化营商环境,根据现行涉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,结合我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实践,我厅修订了《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(2024年版)》《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(2024年版)》,制定了《农业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(2024年版)》《农业领域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(2024年版)》《农业领域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(2024年版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农业农村 。《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(2022年版)》《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(2022年版)》(晋农法发〔2022〕2号)同时废止。

1.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(2024年版)

2.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(2024年版)

3.农业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(2024年版)

4.农业领域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(2024年版)

5.农业领域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(2024年版)

山西省农业农村厅

2024年12月26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

来源:山西省人民公报

本站内容来自用户投稿,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,请与我们联系删除。联系邮箱:835971066@qq.com

本文链接:http://nmgspw.org.cn/post/342.html

友情链接: